新華社合肥2月11日電(記者吳慧珺)記者近日從安徽省經信廳獲悉,安徽近日發布《關于促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供應的若干措施》,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增產擴產,對疫情防控期間通過技改新增產能的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,在企業簽訂合同并順利達產后,按增購設備投資額的50%給予一次性補助。
同時,自1月1日起,對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,全額退還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;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、生活服務、郵政快遞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等。
上述措施規定,在給予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一次性補助的同時,安徽還著重健全重點防控物資產業鏈,實行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目錄管理。對目錄內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的疫情防控相關技改項目,按增購設備投資額的20%給予一次性補助。
措施明確,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,由各級政府全額收儲。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所生產的防控用品,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條件下,優先采購使用。
此外,對國家及省確定的名單內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,有關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,由財政再給予50%的貼息,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于1.6%。
據悉,此次政策措施扶持對象包括省內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、隔離服、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、醫用護目鏡、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、負壓救護車、消毒機、消殺用品、紅外測溫儀、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防控物資的企業,以及生產上述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、重要設備制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