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家川縣人民法院:審一案調兩案 促履行解紛爭
近日,張家川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兩起糾紛,并督促履行,以一案“結”,順利促成兩案“解”,既定分止爭,減少群眾訴累,又實現(xiàn)了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。
原、被告系夫妻關系,婚后生育一女,后因瑣事二人矛盾不斷,便訴至法院要求離婚。
案件審理過程中,承辦法官了解到原告后續(xù)還要起訴婚約財產糾紛,不僅增加訴累,而且面臨執(zhí)行問題。于是,承辦法官秉承“如我在訴”的司法理念,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,便將兩起糾紛一并進行調解。
調解過程中,承辦法官從“情、理、法”多角度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,引導雙方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方面考慮,在眾多利益訴求中找到平衡點,勸解各方互諒互讓,化解矛盾糾紛。經過耐心勸說,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。
該案件調解成功后,為實質性化解糾紛,做到案結事了,承辦法官督促被告及時履行案款,隨后,被告主動聯(lián)系法院履行了案款,所有調解內容已履行完畢。
判決不是案件的終點,案結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。張家川縣人民法院將繼續(xù)堅持和發(fā)揚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踐行“如我在訴”司法理念,著力打好“訴前調解+督促履行”組合拳,持續(xù)推進溯源執(zhí)源治理工作向縱深發(fā)展,積極構建多元共治格局,從源頭上減少訴的形成、案的衍生,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。(甘肅省天水市張家川縣人民法院供稿)